1、凌迟,俗称千刀万剐,即用锋利的刀子将囚犯四肢和身体上的肌肉一点点割去。延长死亡的时间,最大限度的在肉体上进行折磨,这就是凌迟作为世界上最惨无人道的刑罚的残忍之处,据说可分为三等,一等为3357刀,二等为2896刀,三等为1585刀。

  2、车裂,又称“五马分尸”或“五牛分尸”,即用五辆车(或五匹马、牛)将罪犯的四肢和头从不同方向拉断扯裂。车裂在具体施行的时候,并没有人们想像的那样轻而易举,因为人的肌肉和骨骼有很强的抗拉性,因此不可能像纸那样轻易扯碎。于是,有趣的事发生了,当行刑的马匹或牛累得气吁吁甚至口吐白沫倒下时,犯人可怜的四肢依旧连在躯干上。

  3、剥皮,顾名思义,即将人的皮肤局部或者全部揭下来的一种死刑刑罚。剥皮分两种,一是死剥,即将人处死后揭下皮肤;二是活剥。明代以前,多施行局部剥皮,到了明代,则多施行全身剥皮,不仅要剥皮,而且还要将剥下来的皮填上草,挂在公共场所以示惩戒,这叫“剥皮揎草”。

  4、烹杀,就是将人活活煮死的一种刑罚,是吃人的延伸,烹杀通常采用镬、鼎(鼎有足,四足为方鼎,三足为圆鼎;镬无足,类似于今天的锅)等炊具,因此又称镬烹、鼎镬和汤镬。

  5、梳洗,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,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,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,直至肉尽骨露,最终咽气。

  6、绞杀,又称绞刑、缢死,即用绳索等工具勒住罪犯颈项,导致血液无法循环、大脑缺氧而死的一种刑罚。

  7、腰斩,用长柄的宣花大斧把人从中间切开,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,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,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,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。

  8、斩首,又称砍头,通过切断囚犯脖子而致死的一种死刑刑罚。

满清八大酷刑 扩展

满清刑罚很多,可谓残忍至极!是统治阶级对犯人和压迫汉人的手段!有:车裂(五马分尸)、剥皮、斩首(斩头)、腰斩、凌迟(又名千刀万剐)、老虎凳、刖刑、宫刑(男的叫作“去势”、女的叫作“幽闭”)、骑木驴、缢首(绞刑)、烹煮、俱五刑、活埋、下猪笼(把人放在竹笼里浸入水里淹死)等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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